犬夜叉直接将两只兔子剁成几块,将之扔进陶锅里,他振振有词,说:“只要吃掉了就不会有人去追究肚子里的兔子的来历了!不死,冥加爷爷的话你听一点点就可以了,有力量不用是傻瓜!” 说着,犬夜叉握拳:“如果我有力量,我绝对要将那些追着我跑想吃掉我的家伙们好看!”可恶!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又高又大啊! 不死当然选择听犬夜叉的,事实上就算犬夜叉不说,不死也不会一点能力都不用,就像是犬夜叉刚刚说的,有力量不用是傻瓜。 不死没吃过傻瓜,不知道好不好吃,但见犬夜叉这样说,他自动理解为傻瓜不好吃。 吃过午饭,下午不死和犬夜叉躺在床上补眠,他们昨晚可是硬生生揍了那个鬼东西一整晚,现在填饱了肚子,困意就入潮水往上涌,两人没有坚持多久,倒床上就睡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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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记仇哟,因为我有仇现在报,有仇自己报!不必等来世,无需假手于人!所以,瞧,我真的不记仇呢~...
一觉醒来,陆涯穿越修仙世界,成为微末修仙家族的天才后辈。外界妖魔出没,世道混乱不堪,幸好家族内部还算安全。虽然家族小了些穷了些生活差了些,但好在族人团结一致。陆涯觉得,苟在家族里种种田练练法术,老老实实肝经验也不错。直到后来练着练着,呼风唤雨法天象地五色神光等神通的出现陆涯一拍大腿坏了,我成万法之主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家族修仙从肝经验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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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一心只爱搞事...
小厨娘满门被灭,投来京师,要沈家履行四十年前的婚约。沈惟清只觉荒唐,委实不愿娶。不久后沈惟清阿榆,我已悟往日之非,愿履昔年婚约。我意中之人,便是如卿这般凶残狡黠势利虚伪的小娘子。阿榆可我只想为亲爱的姐姐骗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