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辉煌的那些年,收了十八个干儿子。 没一个靠得住。 全是孬种。 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人到中年的曹公公成了西京落魄的‘四十二胡同’卖豆花的曹老汉——因为一碗豆花烫了贵人的嘴,险些在偌大的西京活不下去。 霍青荇遇见他时,还是薄冷的早春,城墙根蜷缩着一个快要死了的老乞丐,老乞丐衣不蔽体,求生欲很强。 强到每每感觉有行人经过,总要颤抖着手,试图去抓一根‘救命稻草’。 为此挨了几脚。 吐了血。 霍青荇一声不吭观察两天,没一人敢对他施以援手,或是不屑援手,细问,竟是老乞丐得罪了豪商之子,再问怎么得罪的,又是哭笑不得。 一碗豆花而已。 一碗便宜豆花,能要了一条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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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记仇哟,因为我有仇现在报,有仇自己报!不必等来世,无需假手于人!所以,瞧,我真的不记仇呢~...
一觉醒来,陆涯穿越修仙世界,成为微末修仙家族的天才后辈。外界妖魔出没,世道混乱不堪,幸好家族内部还算安全。虽然家族小了些穷了些生活差了些,但好在族人团结一致。陆涯觉得,苟在家族里种种田练练法术,老老实实肝经验也不错。直到后来练着练着,呼风唤雨法天象地五色神光等神通的出现陆涯一拍大腿坏了,我成万法之主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家族修仙从肝经验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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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一心只爱搞事...
小厨娘满门被灭,投来京师,要沈家履行四十年前的婚约。沈惟清只觉荒唐,委实不愿娶。不久后沈惟清阿榆,我已悟往日之非,愿履昔年婚约。我意中之人,便是如卿这般凶残狡黠势利虚伪的小娘子。阿榆可我只想为亲爱的姐姐骗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