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非常繁华,商业十分活跃。 “阿妈,我们真的不可以带上踏云吗?”踏云是朗星河给天马取的名字,这次出远门朗夫人却没用踏云驾车,朗星河颇为不舍。 “不行。”朗夫人态度非常坚定,解释道,“中容城不比咱们永昼城,那里各方势力错杂,大佬遍地走,我们自然是越低调越好的。” 大儿子弄回家的天马,整个大荒都找不到几匹,用那样稀罕的天马驾车去中容城,约等于拿着大喇叭喊[此处人菜钱多,速速来抢],平白给自己找事。 “既然要低调,我们又何必穿得这样花里胡哨?”说着,朗星河原地转了个圈圈,宛若一只开屏展示的雄孔雀——完全不是夸张的比喻,此时朗星河所穿的衣裳名为“飞天服”,又称孔雀服,色彩艳丽,衣摆上是金丝刺绣,披肩上缀着绿宝石,衣襟前则是层层叠叠的艳红色珠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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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记仇哟,因为我有仇现在报,有仇自己报!不必等来世,无需假手于人!所以,瞧,我真的不记仇呢~...
一觉醒来,陆涯穿越修仙世界,成为微末修仙家族的天才后辈。外界妖魔出没,世道混乱不堪,幸好家族内部还算安全。虽然家族小了些穷了些生活差了些,但好在族人团结一致。陆涯觉得,苟在家族里种种田练练法术,老老实实肝经验也不错。直到后来练着练着,呼风唤雨法天象地五色神光等神通的出现陆涯一拍大腿坏了,我成万法之主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家族修仙从肝经验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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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一心只爱搞事...
小厨娘满门被灭,投来京师,要沈家履行四十年前的婚约。沈惟清只觉荒唐,委实不愿娶。不久后沈惟清阿榆,我已悟往日之非,愿履昔年婚约。我意中之人,便是如卿这般凶残狡黠势利虚伪的小娘子。阿榆可我只想为亲爱的姐姐骗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