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踏雪而来,在谢名朝两身之外停住。 薄言背光而立,谢名朝有些看不清他脸,“你开挂。” 薄言微微侧头,好整以暇回视,“何出此言?” 谢名朝咬牙控诉,“法天象地何时成了你的神通?分明是……” 薄言接过话头,“分明是那只金翅鸟?” 微微抬手,掌心便多了一只金色的葫芦,正是此前在葫芦山所得的那个。 取下盖头,薄言将葫芦递给谢名朝,“尝尝吗?还剩最后一口。” 谢名朝死死盯着葫芦,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原来如此,我竟忘了,你们还有这番交情。” 谢名朝所说的交情,指的正是薄言和金翅鸟此前的交集。 薄言与那金翅鸟相识于第一次pk赛,那会儿的金翅鸟还是一只魔化的凶兽,凭借着法天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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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记仇哟,因为我有仇现在报,有仇自己报!不必等来世,无需假手于人!所以,瞧,我真的不记仇呢~...
一觉醒来,陆涯穿越修仙世界,成为微末修仙家族的天才后辈。外界妖魔出没,世道混乱不堪,幸好家族内部还算安全。虽然家族小了些穷了些生活差了些,但好在族人团结一致。陆涯觉得,苟在家族里种种田练练法术,老老实实肝经验也不错。直到后来练着练着,呼风唤雨法天象地五色神光等神通的出现陆涯一拍大腿坏了,我成万法之主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家族修仙从肝经验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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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一心只爱搞事...
小厨娘满门被灭,投来京师,要沈家履行四十年前的婚约。沈惟清只觉荒唐,委实不愿娶。不久后沈惟清阿榆,我已悟往日之非,愿履昔年婚约。我意中之人,便是如卿这般凶残狡黠势利虚伪的小娘子。阿榆可我只想为亲爱的姐姐骗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