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它写得太长了。 它不该写这么长的。 我上本书完本的时候,说自己不想再写替身对战,这种让人心力交瘁的东西了。 而这本书也的确不像上本书那么让我头疼。 (上本书我从50万字开始,就在按周来请假了) 写案件看似困难,但其实并不需要多么巧妙的构思。 只需要有耐心去查阅资料,去学习课程,去海量的法医教材和论文中取材。 只要把学到的新知识和故事剧情稍一融合,就能写出一个看着让人不明觉厉的案子。 所以这本书的创作压力其实不大—— 可惜,只有一开始是这样。 一开始有无数案例可以取材,说是思如泉涌也不为过。 可我写着写着,写到一百万字之后才发现: 法医案例虽多,但案件类型其实一共也就那么多种。 钝器、锐器、高坠、枪弹、缢死、扼死、勒死、溺死、病亡、毒杀、抑制死、精神病 能写的类型,能卖弄的知识,基本都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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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你拿弓敲我是什么意思?!你是一名弓箭手!你应该拿箭,懂么!握草,你用箭戳我是什么鬼!你是一名弓箭手,你应该射箭,拉弓射箭懂么!你怎么还戳,你你你这是侮辱弓箭手!!!...
对于方黎来说,重生并不是为了成为首富,然后对着电视镜头吹牛逼我从来没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重返2008年,或许只是为了换一种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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